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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
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
發布日期:1130111
公告事項:
一、注意事項網頁:https://ag-osa.nsysu.edu.tw/p/412- 1087-4317.php。
二、申貸資格:學生本人及其父母(已婚者為配偶)合計之去 年度全年所得總額(含學生本人工作所得)在120萬元 (含)以下者。120萬以上者請參閱注意事項。
三、申請與對保:每學期都要重新辦理申請與對保,須完成學 校申請再至銀行對保。
(一)學校端申請期限:1/18至2/16,至通辦網 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ONAMS/index.php〔就學貸 款申請〕,登錄貸款資料並列印或下載「就學貸款申請 表」。
(二)銀行對保期限:(待學校繳費單可列印時〔請勿繳費〕 ,再至高雄銀行網站申請。)
1、期初對保者(大一~大四生;碩、博士班無學分者 ;EMPP、EMBA):1/18至2/19。
2、期中對保者(大學部修教育學程者以及延畢生;碩、 博士班有學分者):學分費繳費單繳費期間。
四、繳交申貸資料:
(一)繳交期限:2/16前。
(二)繳件網址:https://ag-osa.nsysu.edu.tw/p/412- 1087-25330.php
(三)學校申請資料:請將資料掃描成PDF或圖片檔貼到 word檔後再上傳。
1、就學貸款申請表(直式格式)。
2、學生本人存摺正面影本。(如無申請書籍費、校外住 宿費、生活費等額外費用可免檢附)。
3、新式戶籍謄本影本(限定三個月內的,限112年11 月 19日後申請),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103年3月後最 近一次更新的版本)。都需要完整記事。
(四)期初對保者對保完的高雄銀行「撥款通知書」第二聯:
1、網路對保者:將電子檔上傳到繳件網址。
2、現場對保者:繳交第二聯正本至行政大樓5 樓5008 室(可掛號郵寄)。可於開學後至第一週的週五前親 自補繳。
五、上述各類學生資料逾期(掛號郵寄以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 )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。
六、承辦人及連絡電話:張益嘉先生,(07)525-2000轉290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