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借用期間:
(一)學(碩)士服:自113年10月28日至114年05月24日止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。
(二)博士服:自114年05月26日至114年06月06日止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。
二、借用方式:
(一)請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學位服借用登記進行預約。
(二)學(碩)士服:以系(所)為單位(採團體借用領取及歸還)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「申請表」填寫,請依學號團體造冊,填妥後上傳至「學位服借用登記系統」(https://property-oga.nsysu.edu.tw/p/423-1102-4265.php?Lang=zh-tw)。
(三)博士服:以博士生或教師個人為單位,至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網頁/表單下載「申請表」填寫,該申請表應經系(所)主管簽章。教師借用以參加畢業典禮之院、系主管、應屆畢業班導師為原則。
三、繳費方式:學士服每套250元、碩士服每套300元、博士服每套450元,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線上收款系統列印繳費單。如系教師借用,請於繳款系統繳款人欄位註明:國立中山大學(系、所),以利系(所)辦理結報手續。
四、領取方式:繳費後請持「申請表」(博士服請加蓋系所章戳)、收款單位蓋章之付款通知單或ATM交易明細表至資產經營管理組(行政大樓4007室)領取畢業服(需自備紙箱或大袋子)。
五、歸還期間:
(一)114年06月09日起至114年06月13日,上午9時~12時,下午14時~16時30分,由借用代表(班代或推舉代表人)收齊統一歸還。
(二)畢業生借用學位服後若需提前離校者,請攜回全套學位服,方可辦理離校程序。
六、注意事項:
(一)逾期歸還者,將收取滯納金,每套每逾1日罰滯納金新台幣50元(未滿1日以1日計算,不含例假日),並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。
(二)借用人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任,若有遺失、毀損,應負賠償責任,賠償金額依原購入價格賠償。
七、檢附「國立中山大學學位服借用管理要點」、「學碩士服借還作業流程」及「博士服借還作業流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