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(含在職專班)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相關事宜。

申請時間:
114年8月1日(星期五)至8月7日(星期四)

申請流程:

  1. 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(附件二、附件三),可選填最多三個志願。
  2. 持填妥之申請表(含志願表)於申請期間內,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
  3. 申請文件請於8月7日前繳交至系上(逾時將不受理),文件包含:(1)申請表   (2)二位副教授(含)以上教師之推薦函  (3)歷年成績單  (4)系所另行規定繳交之資料

注意事項:
教務處將視申請狀況,必要時邀集相關代表,就學生志願序及各系所審查狀況進行聯合分發,簽請校長核定後於教務處網頁公告,通過者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修讀博士學位。